資料期間:2021年02月 |
資料發行日期:2021/03/04 |
科學工業園區土地使用情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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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公頃 |
園區別 |
總面積 |
可供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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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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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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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積(A) |
土地面積(B) |
(%)(B/A) |
新竹科學園區 |
新竹園區 |
685.73 |
293.04 |
293.04 |
100.00 |
竹南園區 |
123.00 |
78.24 |
78.24 |
100.00 |
龍潭園區 |
106.94 |
42.72 |
42.32 |
99.06 |
新竹生醫園區 |
38.10 |
24.50 |
22.90 |
93.47 |
銅鑼園區 |
350.05 |
95.97 |
60.72 |
63.27 |
宜蘭園區 |
70.80 |
33.82 |
8.27 |
24.45 |
小計 |
1374.62 |
568.29 |
505.49 |
88.95 |
總 計 |
1374.62 |
568.29 |
505.49 |
88.95 |
竹科備註: |
1.生醫園區可供出租面積原為24.11公頃,因專三C區內原能源中心土地業已變更為醫療專業分區可租供廠商建廠使用,故可供出租面積調整為24.5公頃;
2.銅鑼園區依行政院核定分三階段進行開發,第一階約37.40公頃建廠用地於100年底完成開發,第二階段約33.75公頃建廠用地於104年11月中旬完成開發,109年10月再增加第三階段約24.82公頃建廠用地(扣除不可供租土地部分面積)。
3.宜蘭園區係於102年6月完成開發,因引進產業係以「數位內容」、「通訊知識服務」與「研發產業」為主,且該等產業依環評審查結論,須為低耗能、低污染且研發產業不得量產,為提高土地出租率,竹科管理局除積極辦理招商作業外,重辦環評作業(新增產業別及開放量產行為)亦經環保署於109年1月15日通過宜蘭園區新增產業別及開放量產行為,將有助於提高出租率。
4..新竹園區新增寶山用地第一期擴建面積32.73公頃土地,其中18.74公頃產業用地已全部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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