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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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為加強對老舊移動式起重機安全管理及受理定期檢查一案,請自本(115)年11月1日起依說明二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下稱安檢則)第27條第2項規定辦理。 二.針對製造年限達35年以上之老舊吊升荷重在3公噸以上移動式起重機(積載型起重機除外)之定期檢查,除依安檢則第27條、第28條規定辦理外,應依附件移動式起重機旋轉盤間隙檢查作業標準,增加其他必要檢查項目,並於定期檢查結果報告表備註欄位註記間隙量測值。 三.副本抄送各勞動檢查機構,請協助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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