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logo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logotype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熱門: 員工職務歷年統計資訊廠商及單位名錄

Language
Close
:::
友善列印

最新消息

分享到臉書(另開新視窗) 分享到Google+(另開新視窗)
標題 轉知環保署「廢棄物及再生資源代碼表」將於104年6月1日起修正2項廢棄物代碼名稱
分類 環保一般消息
公告單位 環安組環境保護科
公告日期 2015/05/29
 
主旨:環保署「廢棄物及再生資源代碼表」將於104年6月1日起修正2項廢棄物代碼名稱,請查照。
說明:
一、配合「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修正2項公告應回收廢棄物名稱,將於104年6月1日起修正該2項公告應回收廢棄物代碼名稱(R-1905之廢棄物名稱由廢筆記型電腦修正為廢可攜式電腦、R-1907之廢棄物名稱由廢監視器修正為廢顯示器)。
二、本次修正廢棄物代碼名稱R-1905(廢可攜式電腦)以及R-1907(廢顯示器),經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填報R-1905及R-1907之業者,可能影響之事業約為320家數。茲為免影響業者,將由系統自動轉換廢棄物名稱即可,不需事業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異動,俟事業下次辦理廢棄物清理計書變更、異動後,書面核准資料即與系統一致。
三、自104年6月1日起修正2項廢棄物代碼名稱(R-1905、R-1907),相關文件置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址:http://waste.epa.gov.tw)資料下載區供下載參閱,敬請依前開說明輔導業者選用適當之廢棄物代碼。
 
截止日期 2016/06/01
 

相關附件:

  》環保署函(pdf檔)


回上頁圖示 回至最上方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