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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預告訂定「科學園區土地租賃辦法」。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一、訂定機關:科技部。二、訂定依據: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13條第5項。三、「科學園區土地租賃辦法」草案如附件。四、本案另載於本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sipa.gov.tw),「最新訊息」網頁。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二)地址: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 (三)電話:(03)5773311分機2615 (四)傳真:(03)5772591 (五)電子郵件:r930208@sipa.gov.tw
相關附件:
》科技部公告(pdf檔)
》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