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管理局)為服務園區進駐單位,開放宜蘭園區標準廠房一樓第2會議室及第3會議室共二間(每間可容6人)供免費使用。
二、 適用對象:宜蘭園區已入區起租之園區事業、創業育成中心及其進駐對象。
三、 免費期間:民國107年2月1日至109年12月31日,管理局得視實際情況檢討調整。
四、 場地開放時間: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八時。
五、 場地申請(取消):
(一)請於使用日前二工作日向宜蘭園區服務處登記。
(二)一次預約以4小時為限;實際使用時,倘次一時段無人預約,可展延使用。
(三)取消預約,最遲請於使用日前一工作日通知宜蘭園區服務處。
(四)預約未使用者列不良紀錄。
六、 場地使用
(一)本場地僅供會議、諮商、面談等靜態活動使用且不得有收益行為;如違反前揭規定,或有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宜蘭園區會議場地使用管理要點第八點所列情形,除立即停止使用外亦列不良紀錄。
(二)使用前請連絡宜蘭園區服務處人員開放場地,並填寫使用紀錄表。
(三)本會議場地僅提供桌椅,其餘會議設備請自備。
(四)會議室使用後請自行負責清理並恢復原狀,如有毀損場地、設備者除照價賠償外列不良紀錄。
(五)未盡事項依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宜蘭園區會議場地使用管理要點規定辦理。
七、 有不良紀錄者,管理局得拒絕其再為申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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