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新竹市衛生局中華民國108年6月3日衛食藥字第1080012708號函辦理。
2.旨揭「應完成產品登錄之化粧品種類及施行日期」與「應建立產品資訊檔案之化粧品種類及施行日期」,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08年5月30日以衛授食字第1081602470與1081602471號公告訂定。
3.旨揭法規業經衛生福利部於中華民國107年12月26日以衛授食字第1071608760號公告刊登於行政院公報,踐行法規預告程序。
4.旨揭公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衛生福利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最新動態」網頁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自行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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