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新竹市衛生局108年12月3日衛食藥字第1080029543號函轉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8年12月2日FDA器字第1081603515號函辦理。
2.「防曬化粧品抗水性測試(人體測試)技術規範指引」、「化粧品人體皮膚斑貼測試技術規範指引」及「化粧品人體皮膚測試技術規範指引」,業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中華民國108年12月2日以FDA器字第1081603512號公告。
3.公告另載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之「本署公告」及「化粧品業務專區」,請自行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