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新竹市衛生局108年12月5日衛食藥字第1080029977號函轉棟宇法律事務所108年12月5日電子郵件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8年12月4日FDA器字第1081608629號函辦理。
2.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將「化粧品回收作業計畫書」及「化粧品回收成果報告書 」 之範例公告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官網-業務專區-化粧品-化粧品相關法規-參考資料-其他參考資料項下(網址:https://www.fda.gov.tw/TC/siteList.aspx?sid=645),可自行下載參考。
3.另為使化粧品業者充分瞭解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相關子法管理規範及業者常見問題與答覆,相關內容公布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官網(網址:http://www.fda.gov.tw)(位置:本署首頁>業務專區 > 化粧品 > 常見問題與答覆)及化粧品法規諮詢服務平台(網址:http://cosmeticregulation.org.tw)供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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