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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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09年6月15日FDA器字第1091605283號函辦理。
2.公告訂定「含動物來源物質之牙槽修復材料及可吸收鈣鹽骨洞填充裝置臨床前測試基準」及「含抗生素PMMA骨水泥醫療器材臨床前測試基準」。 3.相關資訊載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全球資訊網(www.fda.gov.tw)之公告區。 4.檢附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原函及測試基準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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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含動物來源物質之牙槽修復材料及可吸收鈣鹽骨洞填充裝置臨床前測試基準(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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