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資格:新竹科學工業園區(含新竹園區、生醫園區、竹南園區、銅鑼園區、宜蘭園區及龍潭園區)自建廠房之廠商、海關、同業公會、國家實驗室及服務業等單位,均歡迎踴躍報名參賽。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年10月7日(三)下午5時止,詳情請洽簡章。
三、本次評比方式採書面審查(20%)及現場勘查(80%),書面資料請於109年11月23日(一)下午5時前寄至本局(30016 新竹市新安路2號,科管局景觀清潔科承辦人林政萩收),
四、本局預訂於109年12月至各報名單位進行現場勘查,得獎名單屆時將行文通知各獲獎單位並公佈於本局網站,另擇期頒發獎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