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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履約期限
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若執行成效良好將後續擴充1年至113年12月31日。 貳、經費預算 採購金額新台幣314萬元整,預算金額 157萬元整。 参、履約標的 一、排版及美術編輯 封面及內頁版面設計(Lay-out):每期依機關提供之原稿素材進行編輯排版,以及提出封面構想並進行設計,並提供機關各階段校對所需之彩色初稿,經機關審核定稿後印製。 二、規格及需求 1.格式:原則以A4(菊8開)、每期視機關需求24~28頁、全彩印刷,但機關保有尺寸變更權力。 2.用紙:封面封底200磅銅西紙上霧模或同等級紙張;內頁100磅白道林紙或同等級之紙質,若有其他建議紙質得標後得與機關討論,並經機關同意後使用,機關保有變更紙質之權利。 3.裝釘:騎馬釘。 4.份數:每期印製1,100本(共計12期)。 5.編排:包括文字、圖片、美工編排設計與企劃。 6.每期印製完成交貨時,廠商須提供PDF電子檔。 7.合訂本:112年度12月當期簡訊出版後,須結集當年度簡訊各製作10份精裝合訂本,並需重新設計合訂本封面及書背。 三、行政作業需求: 1. 辦理邀稿、催稿、校稿,並依機關需求每月至園區進行2次拍攝。 2. 每月原則派員參加機關之簡訊會會議共2次,分別為標題會議及審稿會議。以機關實際需求為準。 3. 簡訊文稿之稿費計算,及每月郵寄名單更新。郵寄名單中有關園區廠商與中央及地方首長及民意代表之聯絡資料,須依廠商入出園區異動及選舉結果即時更新。 4.契約係自112年度開始,惟須於111年12月15日開始進行業務交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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