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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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公告日:106/11/06 該顯示之欄位包含未公告之欄位,如「採購金額」、依法不公開之「預算金額」等欄位(此段文字不會列印) [機關代碼]A.27.1 [機關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單位名稱]建管組 [機關地址]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 [聯絡人]張世旻 [聯絡電話](03)5773311分機2616 [傳真號碼](03)5778787 [電子郵件信箱]sanmi@sipa.gov.tw [標案案號]E1061001 [標案名稱]107年新竹園區住宅區眷舍公共空間清潔維護採購案 [標的分類]勞務類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2,744,000元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自辦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2,352,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後續擴充]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合約期滿,若廠商履約狀況良好,本局未覓妥廠商接替前,得要求廠商同意仍以原合約相同條件延長履約期限2個月,後續擴充金額總計以392,000元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01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106/11/06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總計]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現金,新台幣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106/11/16 17:00 [開標時間]106/11/17 10:00 [開標地點]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2F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否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1F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履約地點]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最新版範本]是 [歸屬計畫類別]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公司營業項目須有建築物清潔服務或大樓清洗項目。 註: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廠商(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由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作為證明之文件。) 詳投標須知第64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親自領標:於上班時間至新竹市新安路二號本局行政大樓二樓事務科江媚慧領取.(分機1238) 2.郵購領標:請貼快遞170元郵資之大型回郵信封,並以掛號寄至前址〈於信封上須註明所領標案名稱〉. 3.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 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及篡改。並須附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繳交者,本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以此方式領標者,無須另付標單費50元.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新台幣50元(郵寄者請以郵政匯票,抬頭: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開標地點]:本局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 [履約保證金額度]:以契約5%計 [其他]:餘詳見本案投標須知及契約書等資料 [疑義]:書面受理釋疑機關同招標機關 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地址:(30016)新竹市新安路2號 電話:(03)5773311 傳真:(03)577878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公告傳輸時間]106/11/03 11:10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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