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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2年3月31日府授警治字第1120045881號函、苗栗縣政府112年3月28日府警防字第1120031538號函轉內政部112年3月15日台內警字第11208706681號函辦理。
二、有關本(112)年度民防團整編基本訓練事項如下: (一)訓練對象:各單位防護團、聯合防護團編組成員。 (二)訓練時數:8小時,得1次或分2次實施。 (三)訓練日期:完成112年整編作業之日(預定本年4月15日)起至11月15日前,自行擇期辦理。 (四)訓練課目: 1.基本訓練課程: (1)全民國防教育(含國防常識、兩岸關係、全民防 衛動員等)。 (2)防空演習、警報發放、疏散避難、通訊中斷之防情傳遞及緊急救護等。 2.支援地方任務之民防大隊、義勇警察大隊、交通義勇警察大隊、村(里)社區守望相助巡守大隊編組成員,專長分類有社工、醫護、環保及工程等專長者,分別參加地方政府編組之災站、醫護、環保及工程等任務隊專業訓練,可折抵訓練時數,俾以專長支援各任務隊工作之遂行。 3.依各單位特性自行排定專業課程,另可搭配軍民聯合防空(萬安)、災害防救及全民防衛動員(民安)演習等加強實務驗證。 (五)訓練教官、教材:由各施訓單位自行遴聘教官,得遴聘外界專業團體、教官講授,以強化施訓成效。另注意專業團體應以向主管機關登記有案者為限,教官應對課程內容學有專精。另有關「民防相關法令及組訓作業流程」電子檔部分,逕至各所屬警察機關網頁自行下載使用。 (六)本案新竹園區、銅鑼園區、竹南園區、新竹生物醫學園區各區之防護團編組名單及各縣市政府相關資料,請至【本局首頁(http://www.sipa.gov.tw)/廠商服務/工商服務/民防教育/112年度民防團編組】下載(註:該名單係截至111年12月入區單位)。 (七)各民防團訂定細部執行計畫及訓練成果需報所屬縣市政府備查並副知本局,相關時程可至前項路徑查詢,或逕洽所屬縣市警察局。(新竹市所轄防護團之細部執行計畫及訓練成果可一併於112年11月15日前傳送至民防總隊秘書作業組承辦人警務員徐杏瑛電子信箱 413652@ems.hccg.gov.tw)。 (八)訓練所需經費由各防護團自行負責,各聯合防護團則由所有隸屬該聯合防護團廠商平均分攤費用,非僅由主辦廠商分攤。 (九)訓練時數可登錄於「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請協調各相關認證權責單位就具公務人員身分者辦理。 三、各施訓單位均應辦理本訓練,如有未依規定辦理本訓練者,縣市警察局將逕依民防法及相關規定裁處。 四、各單位對本次訓練之教材、時數、教官、場地、細部執行計畫、訓練成果及預訂訓練日程表之報備等,如有意見或疑義,請詳閱所屬縣市來函及附件或逕洽詢所屬縣市警察局【苗栗縣: 037-326392(黃凔湙書記), 新竹市: 03-5242095(翁林祥 股長),新竹縣:03-5513431(曾瓊慧警務員)詢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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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112年2月14日竹市警治字第1120006292號來函及附件及本局發函新竹園區廠商-整編執行計畫(rar檔)
》新竹縣民防總隊來函-基本訓練-本局112年4月17日函轉新竹縣園區廠商(rar檔)
》112年竹南園區防護團編組名單 -25個防護團(3聯+22獨)(pdf檔)
》新竹園區防護團編組名單-162個防護團(21聯+141獨)(pdf檔)
》新竹生物醫學園區防護團編組名單 -4個防護團(1聯+3獨)(pdf檔)
》112年宜蘭園區防護團編組名單-2個防護團(1聯+1獨)(pdf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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