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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3年5月6日府授警治字第1130073571號函、新竹市警察局5月17日竹市警治
字第1130020280號函、新竹縣政府警察局113年5月16日竹縣警防字第1135300123號函、苗 栗縣政府113年5月20日府警防字第1130019290號函、宜蘭縣政府113年5月10日府警防字第 1130023941號函轉內政部113年4月25日台內警字第11308716871號函辦理。 二、有關本(113)年度民防團常年訓練事項如下(請參閱所轄各縣市函文、各縣市執行計畫及其附 件): (一)訓練對象:各單位防護團、聯合防護團編組成員。 (二)訓練時數:8小時,得1次或分2次實施完畢。 (三)訓練日期:新竹市及苗栗縣所轄園區即日起至113年11月1日前、宜蘭縣所轄園區即日起至 同年10月31日前、新竹縣所轄園區即日起至同年11月15日前,自行擇期辦理。 (四)訓練課目: 1.共同課程:全民國防(含民防人員權利義務介紹及全民國防手冊內容宣導)、執勤安全與 協勤要領、初級救護與自救。 2.專業課程:防空避難疏散引導與APP運用、機關自衛與滅火演練、防空警報種類與發放 方式介紹。 3.另可搭配軍民聯合防空(萬安)、災害防救及全民防衛動員(民安)演習等加強實務驗證。 (五)訓練教官:由各施訓單位自行遴聘,並得遴聘NGO團體、各界專業團體或教官,以增強師資 陣容,惟嚴禁於課程中進行各種商業活動,如有發現應即制止,且不得再續聘 授課;另注意專業團體應以向主管機關登記有案者為限,教官應對課程內容學 有專精。 (六)本案新竹園區、銅鑼園區、竹南園區、新竹生物醫學園區、宜蘭園區各區之防護團編組名 單及各縣市政府相關資料,亦可至【本局首頁(http://www.sipa.gov.tw)/廠商服務/工 商服務/民防教育/113年度民防團編組】下載(註:該名單係截至112年12月入區單位)。 (七)各防護團訂定細部執行計畫(含訓練日程表)及訓練成果需報所轄縣市政府警察局或警察分 局備查並副知本局,相關繳交時程、繳交文件、繳交方式(電子檔傳送或紙本)等規定,請 務必依各縣市函文、各縣市執行計畫及其附件辦理,另可至前項路徑查詢或逕洽所轄縣市 政府警察局。 (八)訓練所需經費由各防護團自行負責,各聯合防護團則由所有隸屬該聯合防護團廠商平均分 攤費用,非僅由主辦廠商分攤。 (九)訓練時數可登錄於「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請協調各相關認證權責單位就具公務人員 身分者辦理。 三、各施訓單位均應辦理本訓練,如有未依規定辦理本訓練者,縣市警察局將逕依民防法及相關 規定裁處。 四、各單位對本次訓練之教材、時數、教官、場地、細部執行計畫、訓練成果及預訂訓練日程表 之報備等,如有意見或疑義,請逕洽詢所屬縣市警察局【苗栗縣: 037-326392(陳佩雯股 長、王俊仁警員), 新竹市: 03-5242095(許少凡警務員),新竹縣:03-5513431(曾 瓊慧警員),宜蘭縣:03-9364085(廖宏祥股長)詢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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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附件:
》113年竹南園區防護團編組名單 -35個防護團(7聯+28獨)(pdf檔)
》113年新竹園區防護團編組名單-148個防護團(20聯+128獨)(pdf檔)
》113年銅鑼園區防護團編組名單 -10個防護團(1聯+9獨) (pdf檔)
》113年生醫園區防護團編組名單 -5個防護團(1聯+4獨) (pdf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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